南非国际水管理机构职能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35页(254字)

1998年南非《水法》规定:(1)在本法有关国际协议的公告中应发布以下详细情况:该机构的管理方法;该机构的职能情况;该机构的财经情况;对该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如必要,附录4的各项应适用于该机构;该机构的撤销和事项的清理;使协议生效的其他事项;(2)水与森林部部长可以让建立起来的机构去履行更多的水资源管理职能,如果他确信这不致损害其他机构履行其职权的能力,这里包括:管理性服务;财经服务;培训;其他援助服务。(3)该机构可以在南非共和国以外实施它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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