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河川审议会委员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40页(177字)

日本1995年《河川法》第83条规定:(1)为了调查审议特定河川的一些事项,必要时可在审议会中设置特别委员。(2)特别委员由对该事项具有学识经验者中及与该河川有关的所在地的地方公共团体的长官及议会议员中选拔,并由建设大臣任命。(3)特别委员在该事项调查审议终了后即离任。(4)特别委员应是非常勤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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