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水利会任务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04页(175字)
台湾《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3章任务及权利,共4条。规定农田水利会的任务:(1)农田水利事业的兴办改善、保养及管理事项;(2)灾害的预防及抢救事项;(3)事业经费的筹措及基金设立事项;(4)事业效益的研究及发展事业;(5)配合政府推行土地、农业、工业政策及农村建设事项;(6)主管机关依法交办事项。
上一篇:台湾水利会设立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