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农产品术语定义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33页(816字)
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1《农产品协议》第1条术语定义中规定,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要求,否则:(1)“总量支持措施”和“AMS”系指以货币名称表示的,向有利于基本农产品生产者的农产品提供的年支持水平或向有利于全体农业生产者所提供的非特定产品支持,而不是指按本协议附件2规定的可以免除减让的计划提供的支持,它是:①一成员方减让表第四部分的旁注所包括的有关辅助资料时间表中具体规定的在基期内应提供的支持;②按本协议附件3规定计算的在实施期任何一年内以及此后提供的支持,它考虑了该成员方减让表第四部分的旁注所包括的辅助资料时间表中所使用的基本数据和方法;(2)与国内支持减让有关的“基本农产品”被定义为成员方减让表和有关辅助资料中具体规定的,尽量接近首次销售量的产品;(3)“预算支出”或“支出”,包括已支出的财政收入;(4)“等量支持”系指用货币名称表示的,通过运用一项或多项措施向基本农产品生产者提供的无法根据总量支持方法计算的年支持水平,而不是指按本协议附件2规定的可以免除减让的计划所提供的支持,它是:①按成员一方减让表第四部分中的旁注所包括的有关辅助资料时间表中具体规定的在基期内所提供的支持;和②按本协议附件4规定计算的在实施期任何一年内以及此后提供的支持,它考虑了该成员方减让表第四部分的旁注所包括的辅助资料时间表中所使用的基本数据和方法;(5)“出口补贴”是指视出口实绩给予的补贴,其中包括本协议第9条中所列的出口补贴;(6)“实施阶段”原指于1995年开始的为期6年的阶段,第13条中所指于1995年开始的为期9年的阶段除外;(7)“市场准入减让”包括所有根据本协议承担的市场准入义务;(8)“全部总量支持”和“全部AHS”系指提供的有利于农业生产者的按对基本农产品总量支持总和计算的所有国内支持总和,所有非特定产品总量支持以及对所有农产品等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