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牛肉协议产品范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41页(187字)

《东京回合协议》附件《肉协议》第2条产品范围中规定,本协议适用于牛肉。在本协议中“牛肉”一词指:(1)活牛;(2)新鲜的、冷冻的牛肉及可食用的下水;(3)腌、卤、干和熏的牛肉及其可食用的下水;(4)其他加工或腌制的牛肉或下水;以及根据本协议第5条规定设立的国际肉类理事会,为了实现本协议的宗旨和规定而增加的任一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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