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奶制品产品范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43页(268字)

《国际奶制品协议》第2条产品范围中规定,本协议适应于奶制品部门。依照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的规定,本协议中“奶制品”包括如下品种:(1)奶和奶油(新鲜的、不浓缩或不加糖)04.01;(2)牛奶和奶油(能存放的、浓缩或加糖)04.02;(3)黄油04.03;(4)奶酪和奶干04.04;(5)酪素EX35.04。依照本协议第7条第1款(1)项所建立的国际奶制品理事会为执行本协议的目标和各条款如认为本协议有必要适用到其他产品时,本协议可以适用包含本条第1款所列的奶制品品种的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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