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农产品进口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88页(236字)

根据老挝《进出口税法》规定,国家根据抵达老挝边境口岸的进口商品的合理价格的百分比,依次征收进口税。各类农产品的进口税率规定如下: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所需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零配件;食盐、植物籽种、畜禽种、农药、化肥、饲料,国家征收1%的进口税。加工农、林产品所需的机器设备、材料及其零配件、粮食、活畜、原料,国家征收5%的进口税。干、鲜菜、水果、鲜、干肉、芋头、佐料、菜汁、果汁、糕点饼干,国家征收25%的进口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