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吸收外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71页(277字)

白俄罗斯1991年11月14日颁布《外国投资法》,共8章38条。该法律规定,对在白俄罗斯境内的国外投资的法律制度,应同对除白俄罗斯现行法律所规定的情况外的,白俄罗斯法人和自然人的财产、财产用以投资活动的相应制度同样有利。如果白俄罗斯以后的法律恶化投资者的条件,对外资将在5年内实行投资时适用的法律。白俄罗斯境内的外资不受征用以及除因自然灾害、事故、兽疫外而采取的措施的影响。在国家机关采取破坏投资者权力而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按实际损失量确定。外国投资者将其外汇收入汇出境外的行为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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