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28页(273字)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举行的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有关世界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国际会议。这次会议通过和签署5个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件和非法律性文件。即通过《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150多个国家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签署《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参加了这次会议的各种筹备会议,积极参与有关环发大会各种有关法律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磋商,并承担了应有的国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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