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试验动物养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43页(184字)

欧共体颁布《协调成员国有关试验及用于他目的动物法律的第86/609号指令》,于1986年11月24日制定,1989年11月24日生效。指令规定进行试验的条件,为试验动物的养护规定强制性的工作程序。濒危动物种群的试验只能用于该动物种群的保护或者该种动物是惟一的生物医学试验动物。指令经过一次修改,内容是建立顾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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