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植保权责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27页(213字)

阿尔及利亚《关于植物保护的法令》中,对植物保护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1)接收可能携带植物害虫的样品;(2)发布命令禁止在受过侵害的场所培养和种植植物;(3)禁止或限制拥有或可能携带有害有机物的植物;(4)安排植物保护处理或毁坏植物;(5)指导该领域的观察并进行具有方面性和演示性的活动来传播控制有害有机体的方法;(6)确定受有害有机体侵扰的地区并采取所有措施防止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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