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朝环境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76页(199字)

《宋书·孝武帝纪》记载,公元460年宋孝武帝下诏令:“水陆捕采各顺时月,其江海田池公家规固者,详所开驰”。《南齐书·高帝纪》记载,公元479年4月南齐高帝下诏令:“自庐井毁制,农桑易业,盐铁妨民,货鬻伤治,历代成俗,流毒岁滋。援极遗弊,草木仅木,使民无失业。”南齐高帝三年春正月诏:“守宰亲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严课农桑,相土揆时,必穷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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