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182页(464字)

位于东经103.7°、北纬29.6°。

①1912年称乐山县;1959年撤销五通桥市,并入乐山县。②1970年撤销乐山县,设乐山市(县级市),隶乐山地区。③1985年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乐山地区,乐山市升格为地级市。④1985年2月11日,撤销金口河工农区,并入乐山市,为金口河区。

下设金口河区(1985年2月11日,撤销金口河工农区,并入乐山市,成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五通桥区、市中区和沙湾区。

1912年隶四川省。1950年隶川南行署区。1952年复隶四川省。

乐山县 见182页“乐山市”。

乐东县 见157页“东方市”、182页“乐东黎族自治县”、671页“通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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