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335页(833字)

位于东经118.9°、北纬42.2°。

因市东北有赭色孤峰而得名。

①1912年称赤峰州;1913年改为赤峰县。②1947年设赤峰市(县级市,省辖市),市、县分治。③1949年赤峰市升格为地级市。④1952年撤销赤峰市,并入赤峰县。⑤1958年析赤峰县城区复设赤峰市(县级市),隶昭乌达盟。⑥1983年赤峰市又升格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同时撤销昭乌达盟,原昭乌达盟所辖各县隶赤峰市。⑦1983年撤销赤峰县,并入赤峰市。

下设松山区(1993年5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赤峰市郊区更名为松山区)、元宝山区和红山区。

1914年隶热河特别区。1928年隶热河省。1955年7月隶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7月隶辽宁省。1979年7月复隶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州 见335页“赤峰市”。

赤峰县(县) 见335页“赤峰市”、635页“翁特旗”。

赤淳县(县) 见727页“淳化县”。

赤源县(县)〔陕〕 见42页“子长县”、297页“安塞县”。

赤源县(县)〔冀〕 见698页“崇礼县”。

赤溪厅(厅) 见210页“台山市”。

赤溪县(县) 见210页“台山市”。

赤广县 见260页“华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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