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质量监督常用法律法规手册》第292页(321字)

第四十条 质检中心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的项目,提出单项产品的监督抽查费用和总经费预算,经部科技司审定后下达计划并按规定拨款。

第四十一条 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内项目如需增加厂项和经费,由质检中心提出申请,经部科技司审批后开展工作,所需费用在下年度监督抽查经费中补拨。

年度监督抽查计划中未完成的项目,已拨费用在下年度监督抽查经费中扣除。

第四十二条 质检中心应严格按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并将监督抽查任务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报部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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