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沙眼综合防治方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学生权益保护常用法律法规手册》第138页(2119字)
一、背景:
沙眼是由沙眼衣原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眼病。
解放前,沙眼患病率平均在60%,农村高达75%以上,成为致盲的第一位原因。解放后,由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沙眼的防治工作,提出各种防治沙眼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使沙眼患病率不断下降。成为防治效果最为显着的学生常见病之
1985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研究资料表明,我国学生沙眼患病率平均为21.28%,农村高于城市,少数民族高于汉族,且90%以上的患者属Ⅰ期沙眼。目前,在我国致盲原因中,沙眼已列于第三位。
虽然我国在沙眼防治工作中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我国学生的沙眼患病率距基本控制仍有较大差距。
沙眼感染在卫生条件差的地区较易流行、蔓延,造成危害。沙眼晚期由于受累的睑结膜发生瘢痕,以致眼睑内翻畸形,加重角膜的损害,可严重影响视力,甚至失明。
感染沙眼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不良的卫生习惯引起病原体的传播。特别是农村学校缺乏必要的卫生设施,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家庭内无必要的卫生保障,使得农村学生沙眼的患病率较高。因此,沙眼的防治重点应放在农村。
二、目标: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以沙眼患病率为指标。
第一阶段(1992-1995年)
城市学生沙眼患病率下降并控制在15%以下,对于已达到15%水平的地区要力争控制在10%以下;
农村学生沙眼患病率要在原有基础上下降25%。
第二阶段(1996-2000年)
城市学生患病率要下降并控制在10%以下,对于已经到10%水平的地区要力争控制在5%以下;
农村学生沙眼患病率要在1995年基础上下降25%,完成上述目标且仍有条件的地区力争降在10%以下。
三、策略与措施:
1.策略
以农村为重点,以健康教育为主要手段,向学生传授沙眼防治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有计划地逐步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
根据当地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治疗措施。
2.措施
(1)健康教育:
开展对学生、家长的沙眼防治知识宣传,采取干预措施改变学生的不卫生行为。提高家庭卫生水平,提倡一人一巾一盆,有条件的要用流动水洗脸,避免交叉感染,以配合学生沙眼防治工作。
(2)改善卫生条件: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设施,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在城市、乡(镇)等有条件的学校,要做到学生在校有流动水洗手,其他学校应解决洗手设施。
(3)治疗:
定期查治学生,观察疗效,对患病学生的检查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一次。
体检结果应及时通知家长,以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有条件的地区在普查基础上,针对沙眼患者,组织集体指导治疗;感染率在20%以上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普查普治。
中度以上沙眼的,要通知学生家长去医院治疗。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有效地选择药物进行治疗。
(4)监测:
各地区应有基线资料(有近两年来能代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沙眼患病状况监测数据的,可作为第一阶段基线资料,否则,应进行基线资料调查)。防治过程中设立监测点,观察疗效及动态变化。
监测指标为沙眼患病率。
四、本方案的有关技术问题见技术规范,考核问题见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