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味及滋味异常肉
书籍:肉类工业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152页(800字)
肉的气味及滋味异常,在屠宰后和贮藏期间均可发现。发生原因通常与长时间饲喂某种固定的饲料、动物的性别、宰前患病期间给予芳香类药物、体内某些病理过程及将胴体置于有气体的环境里有关。
1.饲料气味
长时间饲喂某些腐烂根块(萝卜、甜菜、芜菁)、油渣饼、鱼粉、蚕蛹粕以及带浓厚气味的植物(苦艾、独行菜)等的动物肉均带有不良的气味。长时间饲喂泔脚水的猪,其肉和脂肪会产生令人厌恶的废水气味。有人曾以蚕蛹喂猪,喂了3个月后停喂105d,屠宰后发现猪肉有强烈刺鼻的蚕蛹气味,而营养指标和微生物指标都符合要求。
2.性气味
未去势、晚去势或隐睾的公畜肉,特别是公山羊肉,常发出难闻的性气味。随着去势时间的延长,性气味会逐渐减轻或消失。一般认为,肉的性气味在去势后2~3周内消失,脂肪的性气味在去势后的两个月以后消失,而唾液腺等腺体则更晚些。因此检查上述腺体,在发现气味异常上有重要意义。
3.药气味
宰前一段时间由于动物患病而灌服或注射具有芳香气味的药物,如醚、氯仿、松节油、樟脑、甲酚制剂等,可使肉和脂肪带有药物气味。
4.病理气味
动物患过某种疾病,屠宰时可能给肉带来某种特殊的气味和滋味。如气肿病和恶性水肿病,肉常常有陈腐的油脂气味;患子宫炎症时,肉带有粪臭味;当动物体内存在腐败液化病灶时,肉具有腐败气味;患酮尿症时,肉有轻微甜味;胃肠道疾患时肉有腥臭味;砷中毒时有大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