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248页(2540字)

一、管理费用的内容

管理费用是指外贸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业务招待费、技术开发费、董事会会费、劳动保险费、涉外费、租赁费、咨询费、诉讼费、商标注册费、技术转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不含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修理费、消防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审计费、坏帐损失等。

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交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诉讼费是指企业因起诉或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新技术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董事会会费是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成员为履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劳动保险费是指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职工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退休统筹基金等。

审计费用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费用。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范围内据实开支: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的5%,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3%,全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2%;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营业收入1%。

二、管理费用的核算

管理费用的核算是通过“管理费用”科目进行的,管理费用是损益类科目,其借方记各项管理费用发生额,贷方记结转额,月末余额在借方,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至“本年利润”科目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明细科目。

企业发生各项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待摊费用”、“累计折旧”、“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坏帐准备”等科目。

[例9]金诚进出口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招待费计1780元。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780.00

贷:银行存款 1780.00

[例10]以银行存款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2764元。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 2764.00

贷:银行存款 2764.00

[例11]金诚进出口公司本月计提坏帐准备7200元,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坏帐损失 7200.00

贷:坏帐准备 7200.00

[例12]金诚进出口公司摊销该月份应摊无形资产9520元。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9520.00

贷:无形资产 9520.00

[例13]金诚进出口公司本月交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共计36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帐务处理如下:

计提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3600.00

贷:应交税金 3600.00

支付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 3600.00

贷:银行存款 3600.00

月末将发生的全部管理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管理费用科目余额应为零。

结转本月管理费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

贷: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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