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679页(3037字)
一、损益表的结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损益表编制的要求,损益表可采取两种形式编报:一种形式是合二为一的损益表,它既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又反映经营成果的分配过程。这种形式如同原利润表的结构,利润的实现和利润的分配同出一表。另一种形式是一分为二的“损益表”,即将第一种形式中的利润分配部分剔出,另行编制利润分配表,损益表只反映经营成果的实现过程。故损益表又称利润表、收益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一种会计报表。它是一张动态报表,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营业收入和营业费用配比而计算出来的这一期间的净损益。损益表上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可以为报表的阅读者提出合理经济决策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可以评价一个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成果,评估投资的价值和报酬,从而衡量一个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的成功程度,了解投入企业的资本在经营过程中是否保持原始投入资本的完整。而且,可以从企业反映的获利能力的状况预测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企业的盈利趋势。
损益表的结构一般包括表头部分和基本内容两个部分。表头部分由报表名称、编表单位、编表日期、货币单位组成。其内容与资产负债表大体相同,所不同的只是报表时间为一个时期,如月份、季度、年度等,是反映一个阶段或某会计期间的动态报表。损益表的基本部分既可含利润分配格式,也可不含利润分配格式。现介绍如下:
1.含利润分配格式:即损益表中不仅要反映利润的形成情况,而且要反映利润的分配情况。这种格式,将利润的实现和分配情况列入一表,使利润及其分配这两个紧密相关的内容能一目了然。但由于利润实现情况一般是按月或按季编制报表,而利润分配则一般需要按年编制报表,将二者合成一表,有其不协调的一面。
2.不含利润分配格式:在损益表中只反映损益结果形成情况,而不反映其分配情况。在采用此种格式时,由于利润的形成和分配是紧密相关的,而且利润中包括的内容其性质也较复杂,如应交税金(所得税)属于负债,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因此,还必须另设利润分配表作为附表,单独反映利润的分配情况。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损益表采用的是不含利润分配格式。
二、损益表的编制方法
损益表由基本内容和附注说明组成。基本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栏;第二部分为“金额”栏,分本期数金额及本年累计数金额两栏。“项目”栏反映金融企业的全部收入、支出及收支相抵的经营成果各项指标的构成,并按利润总额形成的步骤计算。其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损益表的基本内容按照各项收入、支出及损益结果(即经营成果)的排列顺序分,一般有两种格式,即单步式和多步式。
1.单步式损益表:即将当期全部收入集中反映,并计列收入合计;然后将所有费用集中反映,并计列费用合计;最后收支相抵一次计算损益总额(或称:利润总额)。在单步式损益表中,收入和支出可以上下排列,也可以左右排列(损益额放在数额小的一方)。
单步式报表结构简单,符合全部收入抵减全部支出即为损益结果的道理,但却无法提供营业性收益与非营业性收益,没有将主要经营收益与次要经营收益对损益结果的影响反映出来,因此不符合重要性原则,会影响损益表的使用价值。
2.多步式损益表:即将企业损益结果的各个构成部分按其重要性的大小分别计算、排列。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主要经营业务收支的构成情况。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如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销售差价收入、证券发行差价收入、租赁收益、汇兑收益等,加上其他营业收入;主要营业务支出,如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汇兑损失、加上其他营业支出;
(2)由营业收入减除营业支出后再减除营业税金及附加等于营业利润;
(3)由营业利润加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等于利润总额。
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损益表采用多步式格式。对于年度损益表的金额栏,应把“本期数”栏改成“上年数”栏,“本年累计数”栏是指自年初起至本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三、利润分配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分配表是反映当期利润分配情况及其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情况的报表,是损益表的附表。它一般按年编制,所以报表的时间应为年度。通过利润分配表可以了解企业所得税的上交情况,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的情况,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及尚待分配利润的情况等等。
利润分配表分为税后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和未分配利润三段,兹将三段内容以公式表示如下:
(1)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税后利润
(2)税后利润总额+年初未分配利润+上年利润调整增加数(上年利润调整减少数以“-”号表示)-上年所得税调整=可供分配利润。
(3)可供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补亏-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表中,“利润总额”项目按损益表上“利润总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列,如为亏损,则以“-”号表示。
“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的是全年利润实际应交纳的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应交所得税”即为“税后利润”的金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按上年利润分配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实际”数填列。如果对上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进行过调整,则调整数在本表的“上年利润调整”和“上年所得税调整”项目中单独反映。其中,调减利润以及相应冲抵的所得税,用“-”号表示。
“提取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全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公益金)。
“期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应与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年末数一致。
损益表与利润分配表格式见图表4-18-2和图表4-18-3所示。
图表4-18-2 损益表
图表4-18-3 利润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