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伍禁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医古籍出版社《简明家庭中医药便览》第13页(1669字)

许多读者可能听到过误用“反药”致死的传说。反药,即相反药配伍。中医有“十八反”“十九畏”之说,都是说的“反药”。原则上,“十八反”、“十九畏”都不宜配伍应用,特别是内服药。一般处方中如果出现属于“十八反”、“十九畏”的配伍,药房人员有权拒绝调配。特殊情况,按照中医理论专用反、畏的处方,必须处方医师双签名,即,除一般的签名外,要经处方医师再次确认,在反、畏配伍处再签名,表示负责。如果是中成药,国家有规定,原则上是不批准含“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的成药生产、销售,但有极少数含反、畏配伍的传统成药,收入国家药典,而且已经长期临床应用,则应严格按照功能主治、剂量、用法等规定谨慎用药。

“十八反”也有许多歌诀,最简单、最常见的十八反歌诀是:“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由于藜芦不是常用药,最重要的是中间两句,其中,半,指半夏;蒌,指瓜蒌;贝,指贝母,包括浙贝母和川贝母,蔹,指白蔹;芨,指白及;乌,指乌头,即川乌、草乌和附子;藻,指海藻;戟,指大戟,包括京大戟和红大戟;遂,指甘遂;芫,指芫花;草,即甘草。

末句中,诸参,包括人参、沙参、丹参、苦参、玄参等;辛,指细辛;芍,指芍药,包括白芍、赤芍两药。各药不论是否炮制品,都包括在内。

“十九畏”只有一个歌诀,即:“硫磺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荆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其中犀指犀角,现代所用水牛角也算;官桂一般包括肉桂在内;石脂,指赤石脂和白石脂。“炮、爁(1an)、炙、煿”都是炮制的操作。

反、畏配伍属于配伍禁忌,但历来都有医药学家应用反、畏的记录,而且,也不乏质疑反、畏禁忌的医家。现代学者也有人用实验证明,某些反、畏配伍,看不出毒性增强或产生新的毒性。我们和一大批合作者经过系统研究,认定在特定的病理条件下,相反配伍有可能产生不利于患者的影响,也有可能妨害其它方药的疗效。除非不得已,相反药还是以不用为好。十九畏是否与十八反有类似的情况,还待进一步观察。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大部分十八反、十九畏配伍在《中国药典》中都是禁用的,传统上也是不能贸然应用的。虽然有理论说“相反相成”,但作为一般人家,没有掌握相应的理论,如果没有专家指导,反、畏配伍还是以回避不用为好。

现在谈一谈中、西药配伍应用或联合应用的问题。虽然中、西药配伍或联合应用在许多医疗单位都在应用,但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指导理论。从一般人的愿望讲,当然希望病好得越快越好,疗效尽可能大、尽可能多。一种药物剂量不能过大,两种药、三种或更多的药作用相加,疗效是否会叠加、更好。两种药配伍或联合应用,固然有可能疗效叠加,或者互相增强,或者互相补充,但也有可能互相疗效不必要的重复(疗效不增,不良反应发生的机会反而增多),也有可能增加的不是疗效,而是毒副作用;也有可能在疗效上互相拮抗、抵销或妨害。这些可能都是存在的。两种药互相配伍或联合应用究竟会有什么效果,如果没有相应的指导理论,只有靠实验或临床实践。目前,中西药配伍或联合使用,大多数就是既没有成熟的理论,又没有系统实验和临床总结。这种情况下,中西药配伍或联合应用,多少带有一些盲目性。非专业医药人员、一般家庭最好不要凭良好的愿望或想象随意配伍合用中、西药。当然,当前也有一些比较成熟的中、西药合用的成药上市,自当别论,除此以外,一般人自行决定的中西药合用,比单用中药或西药要冒更大的风险,其效果难于预测。从这一点出发,我们主张,最好不要没有根据地联合、配伍使用中、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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