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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发展成就及状况

书籍:工程师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002页(3936字)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一种战略物资。能源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解决好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目标的重要前提。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能源工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贯彻“开发与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能源工业的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1.能源生产持续稳定增长

1992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和消费总量分别达到10.65亿吨和10.4亿吨标准煤,发电量达到7420亿千瓦时。80年代,能源生产和消费年均增长率在5%左右,节能率达到3.6%;发电年均增长7.5%。在一次能源生产量中,煤炭11.1亿吨,石油1.42亿吨,天然气157亿立方米,水电发电量1310亿千瓦时,分别列居世界第一位、第六位和第四位。与建国初期的1949年相比,一次能源产量增加43倍,电力增加157倍。计划“八五”末,全国一次能源生产量可达11.7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12.3亿吨,石油1.45亿吨,天然气170亿立方米,水电和核能发电量分别达到1750~1800亿千瓦时和50亿千瓦时。

表1.1.1-1 近年来中国能源产品产量

2.能源开发规模扩大,布局展开

80年代以来,煤炭工业先后开发了具有战略意义的陕西和内蒙的神府——东胜,东北地区的东荣,华东地区的济宁等矿区;并建立一批商品煤生产基地,建设了一批与其配套的公路、专用铁路和集装船项目;东部新区的开发和煤炭开发战略西移的格局也已经展开。石油工业新探明石油地质储量58.2亿吨,天然气地质储量4300亿立方米;新建原油生产能力12821万吨,新增天然气生产能力87亿立方米;还加快了西部油田的勘探和开发。近海石油勘探取得重大进展。电力工业在“七五”期间实现了年均增加装机1000万千瓦,初步形成以大型发电厂和高效大容量机组为骨干的电力生产体系,以及若干个500千伏线路为骨干网络的跨省电网和省电网。

目前,中国能源工业已基本形成了以煤炭为主,多能互补的门类比较齐全、规模宏大、布局较为合理的能源工业体系。

3.形成多渠道、多模式发展能源工业的格局

80年代,煤炭工业贯彻国家、地方、乡镇煤矿一起上的方针,地方、乡镇煤矿有了很大发展。1992年与1980年相比,地方煤矿年产量增长3亿多吨,翻了一番多,占全国煤炭总增长量的66.9%。乡镇煤矿,煤炭产量占全国的比例由1980年44.5%提高到1992年的55.5%。电力工业从1984年开始集资办电,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电力投资的格局。1992年,国家财政预算内投资和银行贷款已由1980年占91%下降到30%左右,地方投资由1985年占17.9%上升到40%左右,华能投资由1986年占3.9%上升到15%左右,利用外资已占10%以上。十年间,石油工业累计投资1400多亿元,其中,国家财政预算和地方事业费只有256.5亿元,仅占20%左右,自筹部分达850亿元,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300亿元。

4.节能工作初见成效

我国从80年代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节能工作。十年间,用于节能的投资约200亿元,累计建成5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1990年,全国平均每亿元国民生产总值能源消费量为9.28万吨标准煤(按1980年可比价格计算),比1980年的13.36万吨标准煤下降30.5%,年平均节能率为3.6%。按环比计算,十年间共节约和少用能源2.8亿吨标准煤,平均每年节约2800万吨标准煤。形成节能能力的主要因素是:产业结构调整占50%,加强管理和技术进步占40%,进口高耗能产品相对节约国内能源占10%。

5.能源科技已有长足进步

近十年来,中国能源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从地质勘探理论到勘探技术,从采矿、钻井和发电设备制造到大型矿井、油田以及电站、电力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即从能源的勘探、开发、运输、转换、储存到使用,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中国能够自行设计和建设年产300~500万吨大型煤炭矿井、年产50万吨以上的大型油田、年加工能力500万吨的炼油厂,以及百万千瓦级的火电站和水电站、500千伏超高压输电线路和20百万千瓦以上的电力系统。另外,在环境保护技术方面和清洁煤燃烧技术方面都取得了显着的成绩。

6.能源工业的发展政策和体制发生一系列变化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能源工业一直采用高度集中统一的发展模式,这对于建立中国独立的能源工业体系,形成比较完整的供应保障渠道,起了积极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增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发展模式暴露了种种弊端。能源供应出现持续短缺状况。从1970年起,电力供应长期大面积紧张,1978年全国缺电力达1000万千瓦;到70年代末期,全国煤炭生产停滞不前,石油产量出现下降的趋势,给当时处在调整时期的国民经济带来了隐患。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1980年以后,在实行全面改革开放的同时,能源工业相应地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改革,主要有:

(1)明确了中国能源工业的发展方针

1980年,国务院确定,能源发展要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近期把节能放在优先地位”的方针。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能源部分要把开发煤炭和水电放在优先地位,今后一段时间内,国民经济发展所需能源,主要靠煤炭来保证。1984年,提出以电力为中心发展能源工业。1988年进一步明确,“发展能源工业要以电力为中心,以煤炭为基础。”

(2)鼓励多方集资办电,发展小煤矿,利用外资进行油田开发

1981年,电力部和山东省政府合资兴建口电厂,开创了集资办电的新模式。1984年,中央提出要实行多家办电方针,采取集资办电政策,实行减免税还贷,所得税前还贷,新电厂还本付息电价;1988年,国务院批准征收二分钱电力建设资金,为地方办电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1983年,煤炭部提倡和鼓励各行各业、各地区、各有关人士办小煤矿;1984年,又进一步在煤炭资源、价格、运输和经营上放宽了政策;1986年,明确继续坚持大、中、小并举,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方针;1990年,针对个体办矿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国家对个体办矿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1981年,石油部决定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勘探开发海上石油的招标工作,1985年,国务院又批准江苏、浙江等10个省、区的陆上石油对外合作勘探开发。

(3)实行行业总承包

1981年,国家率先对石油行业实行1亿吨石油产量包干政策,一定五年不变;石油工业在完成1亿吨包干产量后,超、节约(自用)及降低损耗的石油可自行出口或在国内高价销售,其差价收入作为石油工业勘探开发基金,并提取职工福利奖励基金。1982年,又对四川天然气实行商品量常数包干。1985年,统配煤矿实行一定六年的总承包,即包产量增长,包基本建设规模和投资,包亏损额。1988年,电力行业推行包上交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万千瓦时售电量和物质消耗、工资总额包干挂钩的承包。

(4)改革管理体制

198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迈出了中国能源工业区域化、企业化经营的第一步。1983年,中国石油化学总公司成立,负责对全国重要的炼油、石油化工和化纤企业实行集中领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能源企业在实行行业总承包的前提下,在各企业都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企业内部机制也进行了一些配套改革。1988年8月,国务院批准组建华能集团公司,决定将国务院“以煤代油”专项资金办公室领导的9个华能公司和原水电部4个华电公司全部划归华能集团管理,从事能源、交通、原材料为主的开发经营。1987年,电力行业实行“省为实体,政企分开,联合电网,统一调度,集资办电”和“因地制宜,因网制宜”的体制改革方针,全国五大电网要继实行联合公司和省市电力公司各为独立经营实体的新体制。1991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五大跨省电网试点组建电力企业集团。

由于能源工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工业,生产的是上游产品,且行业特点带有垄断性,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改革的政策大多以解决近期困难,缓解能源供应紧长状况为主攻方向,以增加产量为最终目的,从整体上看,仍未摆脱产品经济模式。能源工业的发展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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