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标准的发展概况
书籍:工程师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105页(572字)
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相一致,环境标准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体系的过程。
50年代起,随着我国工业生产的发展,部分地区开始出现污染。从保护人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国家颁布了一些属于行业性质的环境质量标准,如1956年由卫生部、国家建委联合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1959年由建筑工业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1963年由建筑工业部、农业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污水灌溉农田卫生管理试行办法》等。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之后,我国开始了以防治“三废”污染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作,人们开始认识到仅仅有环境质量标准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控制“三废”污染的排放标准,于是,一方面继续修订、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开始颁布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1973年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1979年之后,随着试行法的颁布,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对环境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1980年起,开始了有系统的环境标准的制定工作,到1989年底,已颁布各种国家环境标准140多项,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地方也颁布了大量的环境标准,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