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審分
一曰──凡人主必審分,然後治可以至,姦偽邪辟之塗可以息,惡氣苛疾無自至。夫治身與治國,一理之術也。今以眾地者,公作則遲,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則速,無所匿遲也。主亦有地,臣主同地,則臣有所匿其邪矣,主無所避其累矣。
凡為善難,任善易。奚以知之?人與驥俱走,則人不勝驥矣;居於車上而任驥,則驥不勝人矣。人主好治人官之事,則是與驥俱走也,必多所不及矣。夫人主亦有居車,無去車,則眾善皆盡力竭能矣,諂諛詖賊巧佞之人無所竄其姦矣,堅窮廉直忠敦之士畢競勸騁騖矣。
人主之車,所以乘物也。察乘物之理,則四極可有。不知乘物而自怙恃,奪其智能,多其教詔,而好自以;若此則百官恫擾,少長相越,萬邪並起,權威分移,不可以卒,不可以教,此亡國之風也。
王良之所以使馬者,約審之以控其轡,而四馬莫敢不盡力。有道之主,其所以使群臣者亦有轡。其轡何如?正名審分,是治之轡已。
故按其實而審其名,以求其情;聽其言而察其類,無使放悖。夫名多不當其實、而事多不當其用者,故人主不可以不審名分也。不審名分,是惡壅而愈塞也。壅塞之任,不在臣下,在於人主。堯、舜之臣不獨義,湯、禹之臣不獨忠,得其數也;桀、紂之臣不獨鄙,幽、厲之臣不獨辟,失其理也。
今有人於此,求牛則名馬,求馬則名牛,所求必不得矣;而因用威怒,有司必誹怨矣,牛馬必擾亂矣。百官,眾有司也;萬物,群牛馬也。不正其名,不分其職,而數用刑罰,亂莫大焉。夫說以智通,而實以過悗;譽以高賢,而充以卑下;贊以潔白,而隨以汙德;任以公法,而處以貪枉;用以勇敢,而堙以罷怯;此五者,皆以牛為馬,以馬為牛,名不正也。故名不正,則人主憂勞勤苦,而官職煩亂悖逆矣。國之亡也,名之傷也,從此生矣。白之顧益黑、求之愈不得者,其此義邪!故至治之務,在於正名。名正則人主不憂勞矣。不憂勞則不傷其耳目之主。問而不詔,知而不為,和而不矜,成而不處。止者不行,行者不止,因形而任之,不制於物,無用為使,清靜以公,神通乎六合,德耀乎海外,意觀乎無窮,譽流乎無止,此之謂定性於大湫,命之曰無有。故得道忘人,乃大得人也,夫其非道也;知德忘知,乃大得知也,夫其非德也;至知不幾,靜乃明幾也,夫其不明也;大明不小事,假乃理事也,夫其不假也;莫人不能,全乃備能也,夫其不全也。是故於全乎去能,於假乎去事,於知乎去幾,所知者妙矣。若此則能順其天,意氣得游乎寂寞之宇矣,形性得安乎自然之所矣。全乎萬物而不宰,澤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姓,雖不備五者,其好之者是也。
君守
二曰──得道者必靜。靜者無知,知乃無知,可以言君道也。故曰中欲不出謂之扃,外欲不入謂之閉。既扃而又閉:天之用密,有准不以平,有繩不以正;天之大靜,既靜而又寧,可以為天下正。身以盛心,心以盛智,智乎深藏,而實莫得窺乎。鴻範曰:「惟天陰騭下民。」陰之者,所以發之也。故曰不出於戶而知天下,不窺於牖而知天道。其出彌遠者,其知彌少,故博聞之人、彊識之士闕矣,事耳目、深思慮之務敗矣,堅白之察、無厚之辯外矣。不出者,所以出之也;不為者,所以為之也。此之謂以陽召陽,以陰召陰。東海之極,水至而反;夏熱之下,化而為寒。故曰天無形,而萬物以成;至精無象,而萬物以化;大聖無事,而千官盡能。此乃謂不教之教,無言之詔。故有以知君之狂也,以其言之當也;有以知君之惑也,以其言之得也。君也者,以無當為當,以無得為得者也。當與得不在於君,而在於臣。故善為君者無識,其次無事。有識則有不備矣,有事則有不恢矣。不備不恢,此官之所以疑,而邪之所從來也。今之為車者,數官然後成。夫國豈特為車哉?眾智眾能之所持也,不可以一物一方安車也。
夫一能應萬、無方而出之務者,唯有道者能之。魯鄙人遺宋元王閉,元王號令於國,有巧者皆來解閉。人莫之能解。兒說之弟子請往解之,乃能解其一,不能解其一,且曰:「非可解而我不能解也,固不可解也。」問之魯鄙人。鄙人曰:「然,固不可解也。我為之而知其不可解也。今不為而知其不可解也,是巧於我。」故如兒說之弟子者,以「不解」解之也。鄭大師文終日鼓瑟而興,再拜其瑟前曰:「我效於子,效於不窮也。」故若大師文者,以其獸者先之,所以中之也。故思慮自心傷也,智差自亡也,奮能自殃,其有處自狂也。故至神逍遙倏忽而不見其容,至聖變習移俗而莫知其所從,離世別群而無不同,君民孤寡而不可障壅,此則姦邪之情得而險陂讒慝諂諛巧佞之人無由入。凡姦邪險陂之人,必有因也。何因哉?因主之為。人主好以己為,則守職者舍職而阿主之為矣。阿主之為,有過則主無以責之,則人主日侵而人臣日得。是宜動者靜,宜靜者動也;尊之為卑,卑之為尊,從此生矣。此國之所以衰而敵之所以攻之者也。
奚仲作車,蒼頡作書,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鯀作城,此六人者所作當矣,然而非主道者,故曰作者憂,因者平。惟彼君道,得命之情,故任天下而不彊,此之謂全人。
任數
三曰──凡官者,以治為任,以亂為罪。今亂而無責,則亂愈長矣。人主以好暴示能,以好唱自奮,人臣以不爭持位,以聽從取容,是君代有司為有司也,是臣得後隨以進其業。君臣不定,耳雖聞不可以聽,目雖見不可以視,心雖知不可以舉,勢使之也。凡耳之聞也藉於靜,目之見也藉於昭,心之知也藉於理。君臣易操,則上之三官者廢矣。亡國之主,其耳非不可以聞也,其目非不可以見也,其心非不可以知也,君臣擾亂,上下不分別,雖聞曷聞,雖見曷見,雖知曷知,馳騁而因耳矣,此愚者之所不至也。不至則不知,不知則不信。無骨者不可令知冰。有土之君,能察此言也,則災無由至矣。
且夫耳目知巧,固不足恃,惟脩其數、行其理為可。韓昭釐侯視所以祠廟之牲,其豕小,昭釐侯令官更之。官以是豕來也,昭釐侯曰:「是非嚮者之豕邪?」官無以對。命吏罪之。從者曰:「君王何以知之?」君曰:「吾以其耳也。」申不害聞之,曰:「何以知其聾?以其耳之聰也。何以知其盲?以其目之明也。何以知其狂?以其言之當也。故曰去聽無以聞則聰,去視無以見則明,去智無以知則公。去三者不任則治,三者任則亂。」以此言耳目心智之不足恃也。耳目心智,其所以知識甚闕,其所以聞見甚淺。以淺闕博居天下、安殊俗、治萬民,其說固不行。十里之間而耳不能聞,帷牆之外而目不能見,三畝之宮而心不能知。其以東至開梧、南撫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