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眼是中国、朝鲜、越南科举制度中在殿试中,取得进士第二名的名称,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榜眼其名始于北宋初年,王禹偁有《送第三人朱严先辈从事和州》诗:“货船东下历阳湖,榜眼科名释褐初。”元朝人高则诚《琵琶记》中已有榜眼、探花之名。初时第一名称状元,第二、三名俱称为榜眼,一说是明太祖所定;意思是第二、三名分立状元左右,如其两眼。榜眼这名称跟状元、探花一样,其实都是社会上习惯使用。在正式发放的金榜之上,只会称进士一甲第一名,一甲第二名,一甲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