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郝桑,二十二岁,热腾腾新鲜出炉的女大学生一枚。
叫这个名字因为我爸姓郝,他和我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小时候共同种下一颗桑树。
他们两把这个视为他们爱情的象征,所以给我取名单字桑。
而我成功地拥有了符合这个名字的人设。
人生过到现在,一帆风顺中透露着丧气的无聊。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或许我投胎之前,孟婆汤里被孟婆加了什么她苦情留下的,滚烫又咸的要死的泪水才让我变得一直这样丧里丧气。
又或许,纯粹是因为这个名字。
我妈说我出生那天,外面下着大雨,我一生下来,大雨就停了,乌云散尽,晴空万里。
当时她觉得我是那驱散乌云的太阳,现在看看,可能是乌云自己收拾收拾行李跑到了我心里。
天不下雨了,我心里开始下雨。
说来你可能不信,我小时候说的第一句话,不是妈妈,也不是爸爸,而是不要。
奶瓶?不要。爸爸抱?不要。妈妈抱?不要。玩具?不要。
“我当时心一凉,以为你大脑有些问题,带你去做了检查。结果医生说你什么事儿都没有。”我妈削了块苹果递给我。
“结果我心更凉了。”我妈翻了个白眼,那白眼看的我也不知道手里拿着的苹果该不该放到嘴里。
要说我的人生,除了不知为何的丧气以外,过得意外的顺风顺水。
幼儿园升小学的时候,我们那块区域重新划分,一下把我分到重点小学。
小学升初中的时候,区域又一次重新划分,而我再次被划到重点初中那片区。
初中升高中,我压分数线一分进了我的高中。
高中升大学,我们卷子被称作是五年中最简单的卷子,所以我这学渣勉勉强强压了一本的线,上了我现在的大学,然后一直到毕业。
我也不是多努力的学习,但成绩一直中部偏上,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因为靠近热带,所以轻而易举就可以维持温暖或炎热的泰国一样。
人际交往也还算可以。有那么几个随时随地说得上话的朋友,谈过几段恋爱,没被人绿过,也没绿过别人。
长得吧,虽然不算美的惊天动地,但好歹也不至于丑的惨绝人寰。
这么说我知道很欠揍,但我只是实话实说。
可我就是摆脱不了我那与生俱来的丧气。
我和陌生人相处的时候,总是阳光灿烂的,但只要是我独自一人的时候,我立马会回到自己下着雨的心里,抱着腿坐在那里一声不吭。
不想努力,不想变得更好。
碰到特别好的人,甚至会产生“他怎么会对我这么好,我不值得”这样的想法。
丧就像一个巨大的气泡,它把我圈在里面,不允许我和外界接触,也不允许我离开它。
我本来早早就计划好了自己的人生。就这么一直做一个丧气的普通人。找个合适的人结婚,生个孩子,把剩余的人生浪费在茶米油盐中,然后到了年龄,看看有没有什么不疼的自杀方法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的前二十二年,一直在担心和烦恼的问题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不疼的自杀方法么。
但这个问题在遇见郑乐之后开始变了。
我好像,没那么想这么无聊地过完我的一生了。
我想过很多与未来要结婚的那个人相遇的场景。
比如在一个酒会上,我妆容精致的穿着合身的小礼服裙,一笑风情万种。他看向我时我看向他,然后电光火石之间确定了彼此的一生。
或者我在学校,不小心被绊倒,长发散开,正好跌倒在他的怀抱里。
后来,现实告诉我,这些都不会发生。
我有很大的可能性,会与他在相亲的时候认识。
我们的相遇会是正装并带着不耐烦的表情坐在彼此对面,双方家长聊的热火朝天,我们低头玩着手机。
然后家长看对眼了,敲定婚事,我们结婚。
但无论是以上哪种,我都希望自己是以一个美好的形象出现在那个人的面前。
而不是,头没洗,戴着眼镜,穿着睡衣,拿着垃圾袋出门的时候。
遇见郑乐的那一天,我正准备出门丢垃圾。
前一天晚上看了部电影,我哭地稀里哗啦,所以早上出门的时候,头上笼罩的丧气更深了。
我本来正低着头往前走,听到周围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似乎离我还越来越近。
我抬起头,看到一个很高的男生在向我这个方向跑来。
他跑步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让我想起小区里经常有的那种,开心傻笑着奔跑的,金毛。
我有些愣神地站着没动,思考着我怎么会把这么一个男生和金毛联系在一起。
那个男生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当我意识到他可能是在向我跑来的时候,我已经突兀地被抱进了他的怀里。
那天距离我上次这样被人紧紧地抱住,大概已经过去快三年了。
我脑子里一下飘过去很多东西。
“靠,今天没化妆。”
“这谁啊,怎么突然抱我?”
“嗯?他用的什么牌子的洗衣粉,好香啊,要推荐给我妈。”
“等下,他到底是谁啊”
“哎哟,幸好手里的垃圾袋没被他撞掉。”
在我的脑子被乱七八糟的想法填满时,那个男生在我耳边说
“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挣脱了他的怀抱,抬头仔细看他的脸。
总结出俩词:帅哥,不认识。
那个男生的眼里充满了很多我没见过的感情。
有激动,有隐忍,更多的是重逢的喜悦。
“我们俩?认识?”
我疑惑地问他。
男生拼命点头。
“那你叫?”
“郑乐!”他大大方方伸出手。
“噗”我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我带着这位不知从哪儿来,为何会认识我的帅哥向家的方向走去。
等我从房间里终于画好妆出来,郑乐正端着杯子坐在我家里四处张望。
“你这样很不安全。”他指责我,“你怎么能把第一次认识的男生带回家。”
“也是,那你出去吧。”我吹着头发。
他立马闭上了嘴,安安静静地喝着水。
我盘腿坐到他的对面,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
他好像很习惯我的目光,毫无顾忌地与我对视。
时间越长,我越觉得不可思议。
他怎么可以连眼神,都像只金毛?
最后我因为眼睛干而先闭眼,结束了这场莫名其妙的干瞪眼大赛。
“你说你认识我?”
郑乐拼命点头。
“还,认识很久了?”
郑乐再次拼命点头。
我揉揉脑袋,记忆里面实在是没有一点关于他的内容。
“那你说,我叫什么名字。”
郑乐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
“这。。。我还真不知道。”
“那我的生日?”
“不知道”
“我高中是在哪儿念的?”
“不知道”
“我爸妈名字?”
“不知道”
我起身去房间把棒球棍拿了出来放到身边。
“你什么都不知道,你还说你认识我?”
郑乐依然自信无比地点点头。
我一手拿着棒球棍防身,一手掀开他的刘海摸了摸他的头。
“没发烧呀。”
我疑惑地坐回去,“那可能是神经病吧。”
于是我掏出手机问他,“你爸妈电话多少,我让他们把你带回去。”
郑乐有些着急,“我真的认识你,只是你问的这些我都不了解。”
我耐下性子,“那你了解我什么呢?”
手机里面110已经摁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