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业工会全国组织?
书籍:工会工作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174页(423字)
指根据各产业的不同情况分别建立全国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由全国总工会确定。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由产业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本产业工会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工会全国委员会。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与地方总工会对所属地方产业工会实行双重领导。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确定。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对相应的地方产业工会的工作实行指导。现在,我国共有全国性的产业工会或工作委员会16个。即: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教育工会、中国财贸工会、中国农林工会、中国机械冶金工会、中国城建建材工会、中国煤矿地质工会、中国石油化学工会、中国纺织工会、中国轻工业工会、中国海员工会、中国邮电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水力电力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国国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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