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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振动作业条件的女工劳动保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464页(699字)

振动是噪声的来源。生产中,机械设备的运转和物件加工时会产生振动,如使用风动工具和电动工具风铲、风钻、电动捣固机等工作。拖拉机、汽车电车司机和其他工作人员,机械加工车间的锻工、磨工以及纺织工、织布工、缝纫工等接触振动的机会也较多。振动的频率和振辐的大小是决定其对人体不良作用的主要条件。频率越高,振辐越大,危害越大。局部振动所引起的振动病称职业性雷诺氏症,主要表现为肢端血管痉挛综合症,出现白指、白手,往往伴有局部疼痛、胀麻及皮肤感觉异常以及植物神经机能紊乱的症状。主要见之于上肢,严重时并出现骨、关节的病变;全身振动的影响最常见的是足部周围神经与血管的改变,脚疼、易疲劳、轻度感觉减退或过敏,严重者骨质亦可出现病变。全身症状可出现神经衰弱症状及前庭器官的应激性反应如眩晕、恶心、呕吐、颜面苍白等症状。除此之外,振动对妇女还可以造成子宫下垂、促进盆腔炎的恶化、经期延长、血量多及痛经,或使怀孕妇女造成流产及造成异常分娩,如急产、早产等。

尽管振动对女职工身体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但它是可以预防的,一般的可采取下列劳动保护预防措施:(1)改革工艺过程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采取生产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技术手段,从根本上消除手持的振动工具。(2)振动的作业环境温度应保持在16℃以上。(3)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工间应有休息。(4)对于中枢神经系统有病、心血管功能有障碍、月经不调、子宫下垂的女职工,应定期体检。如反复发作者应调离,不从事振动作业。(5)怀孕的女职工不宜参加有振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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