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与当地党政机关的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地税业务手册》第22页(1402字)
各级地方税务局要处理好与当地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尽管从财税体制上讲,地方政府自然会有抓好地方税收,保证地方财政开支需要的积极性。地税局的优势也在于能够紧紧依靠当地党政机关的领导和支持。但要使这种积极性和地税工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地税局仍要做好以下工作,以处理好与当地党政机关的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
1.贯彻系统领导和地方领导双重领导的原则,积极服从和尊重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主动、及时地汇报税收工作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地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自觉地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在系统领导和地方党政领导之间做好协调平衡工作。与此同时,利用地税工作的优势,在发挥调控经济运行、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为地方经济发展献计献策、多做贡献。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为主,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后一种领导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业务的指导和协调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统一的税收政策、法令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积极参与组织工作经验交流等。省级地方税务局的局长人选由地方人民政府征求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后,按当地审批程序任免。
2.依靠地方党政领导加强对地方税收工作的宣传、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关系,预防、减少和及时查处偷税、骗税、抗税案件;通过地方党政领导的支持,组织一支强有力的协税、护税队伍,在全社会逐步形成一个重视地税工作的氛围。
3.坚持依法征税、依率计征,把好政策关。特别是当地方财力需求超过税收收入承受力时,更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严把税收政策关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
各级党政机关则需要从以下两个主要方面支持地税局工作:
一、各级党政领导应当增强全局观念,支持地税机关依法收税,把好税收政策关;支持地税机关接受国家税务总局业务上的指导和协调以及在执法方面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地税工作。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应多了解地税工作的情况、动态,听取这方面的汇报,及时解决税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国税、地税在业务划分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要充分注意协调好地税局与国税局、与各有关部门之间工作关系,坚持税法必须统一,税权不能分散的原则,严格按照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的权限办事,热情支持地税、国税机关依法治税,为税收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正确处理依法治税和发展地方经济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和监督手段的作用,利用税收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节供求和消费,调节社会分配的不公。支持地税局加强发票管理工作,严肃处理偷、抗、骗税不法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二、各级人民政府要为同级地税局的工作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关心地税干部的生活福利待遇和子女就业。要抓好地税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地税局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税收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