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或党小组长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30页(356字)

收到上级党组织对下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的批复后,委员会即可召开各支部负责人或各党小组长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会后,即可向所属党组织或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一般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外出党员比较多的基层组织,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比较集中的时间召开,发通知的时间一般应提前一些。在通知中可明确要求所属党组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所有能参加会议的党员都参加会议。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一般应以书面的形式,特殊情况也可口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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