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
书籍:质量工作者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28页(535字)
控股公司也称持股公司或股权公司。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对各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这种公司,最早在美国出现(1890年)。按控股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量股票来控制和操纵其他公司,而它自身并不经营实际业务,即纯粹的控股公司;另一种是除了控股为业务外,还同时经营某种业务,即混合的控股公司。控股公司的财力,一般较为雄厚。它以现金购买或以本身股票调换其他公司的股票,取得股权(从理论上说必须取得过半数股权),然后在股东大会上,发挥股权的优势,通过选举权和表决权,支配被控制公司的一切业务;决策和措施;实际上往往由于公司股票分散,不一定要取得过半数的股权,在整个公司中其持股最多即可。这样用较少资本就可以操纵被控公司的业务,使被控公司表面上虽仍维持其原状,实际上却已失去其独立性。其主要特点是:所收购的股票可属于不同行业,可以扩大联营范围。控股公司可以以本公司为“母公司”,被控公司为“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去收买并掌握其他公司的股票控制额,使之成为“孙公司”,并以此类推,逐渐形成一种“金字塔”形层层控制体系,成为一个庞大的经营集团,控制整个国家甚至许多国家的经济,使垄断范围无限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