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喷妥钠静脉麻醉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麻醉科手册》第344页(2746字)
【适应症】
一、短小手术的全麻,如切开引流、小窦道搔刮、换药、心房纤颤电击除颤等。
二、乙醚、静脉普鲁卡因、快速气管内插管的诱导麻醉。
三、小儿基础麻醉。
四、治疗局麻药中毒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惊厥。
【禁忌症】
一、严重心功能不全、周围循环衰竭、休克、低血压。
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
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
四、呼吸道难以保持通畅者,或具有潜在呼吸道阻塞的病人,如颈、咽、喉、口腔内炎症或畸形;疤痕挛缩或肿瘤;气管狭窄或外来压迫;上消化道梗阻、出血或饱胃等。
五、妊娠、剖腹产。
六、全身情况过差、严重贫血、恶液质、严重脱水、酸中毒以及老年体弱等。
七、早产儿、6个月以下婴儿。
八、口鼻咽喉腔手术、气管镜或食道镜检查、或肛门、男性尿道手术。
【麻醉前准备】
一、病人的准备 需常规禁食6~8小时。麻醉前30分钟需给足量阿托品。
二、麻药的准备 硫喷妥钠溶液需新鲜配制,每0.5克加蒸馏水或生理盐水20毫升配成2.5%液。配制超过24小时者不宜再用。
三、器械的准备 人工呼吸设备,如简易呼吸器、气管插管用具、15号粗针头及氧气等。
【操作方法】 根据适应症不同,有以下几种用法。
一、短小手术的麻醉 采用少量分次注射的原则用药。先消毒好手术野、铺好无菌巾,然后用2.5%硫喷妥钠溶液静脉缓慢注射,每分钟约4~6毫升,直至病人睫毛反射消失、轻夹病人皮肤而无反应时,暂停注射,开始手术。注射针仍留在血管内,遇病人活动,可立即再注射2~3毫升。根据需要可重复注射2~3毫升,总量以1克(40毫升)为限。
注意事项:①病人入睡后,容易出现舌根后坠,应予及时纠正,但禁用通气道;②严禁注射过快,否则极易发生呼吸停止和血压骤降;③密切观察呼吸的深浅和次数,遇呼吸抑制者,应立即用面罩吸氧,待呼吸恢复正常后再用药;④严禁注射于静脉以外的皮下组织,否则可引起组织坏死,更需避免误注入动脉内,否则将造成肢体坏死。
二、全麻诱导和快速气管内插管 主要用于成人或年长儿童。以2.5%硫喷妥钠5~15毫升静脉缓慢注射(速度同上),直至病人睫毛反射消失,但呼吸不减弱为止,注射针仍留在静脉内。这时即可继以乙醚缓缓点滴进行诱导,详见第十章第一节;或继以静注琥珀酰胆碱施行明视气管内插管,详见第十章第六节。如果病人出现兴奋、挣扎,可再注射硫喷妥钠2~3毫升。
注意事项:同短小手术的麻醉。
三、小儿基础麻醉 小儿的静脉穿刺常较困难,可改为肌注用药施行基础麻醉。一般以2.5%硫喷妥钠溶液按15~20毫克/公斤体重肌注;体弱者及6~12个月婴儿剂量宜减,按12~15毫克/公斤体重用药,浓度也宜改为1.5~2%。一次总用量不能超过0.5克。6个月内婴儿最好不用,以免抑制呼吸。用药后一般可于5分钟左右入睡,维持深睡45~60分钟。如果注药后20分钟内仍不入睡,可在首次用药20分钟后再追注半量。手术时间长者,可在首次用药45分钟后补注半量。
注意事项:
(一)注药后,如果患儿于1~3分钟内已深睡,并对痛刺激已无明显反应,提示用药已过量,需密切注意呼吸变化,及时处理。追注剂量必须酌情减少。
(二)本法只产生睡眠,并无镇痛效果,所以手术必须在其他麻醉(如局麻、针麻、臂丛阻滞或椎管内麻醉等)下完成。
(三)肌注的部位应在臀肌外上方的肌肉深层,不能注入皮下,更不能注于坐骨神经部位。
(四)掌握适应与禁忌。
四、制止惊厥 以2.5%硫喷妥钠静脉缓慢注射,成人一次给3~4毫升,需要时可以重复。用药后要注射呼吸变化,如果已减弱或停止,应及时用面罩吸氧纠正。
【并发症】
一、喉痉挛 硫喷妥钠引起喉头敏感,故当喉头受到积存的唾液或胃反流物的刺激;或通气道、吸痰管等异物刺激;或因麻醉浅而手术刺激强的反射,均易诱发喉痉挛。以静注法较易发生。
处理:①立即停止用药;②轻轻托起下颌,以保持呼吸道通畅;③用面罩作加压氧吸入;④如无氧面罩设备,可用15号粗针头经环甲膜穿刺(详见第十章第六节),然后施行人工呼吸,喉痉挛即可解除。
二、呼吸停止 常因静脉注射过快,或剂量过大而引起。处理原则同喉痉挛。如果呼吸迟不恢复,应作紧急气管内插管,同时注意血压和心跳。一旦继发心跳停止,应立即施行心脏按摩,并于心内注射肾上腺素。如果血压下降,需注射升压药及增快输液。
三、血压下降 原因同呼吸停止,尤易发生于高血压、心脏瓣膜病及血容量不足的病人。
处理:①暂停用药;②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③使用升压药,如麻黄素15~30毫克静注或肌注或50%葡萄糖50~100毫升静注;④如无禁忌,可适当增快输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