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及吊销驾驶执照
书籍:香港法律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749页(444字)
持有正式驾驶执照者如果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受停牌或吊销驾驶执照的处罚。有关违例行为主要有:
1.盗窃交通车辆;非法取用(驾驶或搭乘)交通车辆;携带工具进行与盗窃或非法取用交通车辆有关的行为;
2.不良驾驶;过失驾驶造成死亡;在醉酒或药物影响下驾车;
3.使用或容许使用不合规范的或欠维修的车辆;无牌驾驶;无第三者保险驾驶;两年内违例驾车被扣分达15分以上;
4.的士司机无故拒载乘客或滥收车费;
5.因违法行为而取用车辆逃避拘捕的行为。
停牌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重新中领驾驶执照。被吊销驾驶执照者,在处罚后5年内不得中请正式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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