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额
书籍:香港法律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806页(921字)
雇员工伤的赔偿金额,根据受伤害雇员的年龄、工资收入及受伤害程度计算。
1.死亡及永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赔偿金额
永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评估标准:
两肢残废;双手或全部手指残废;双脚残废;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必须永久卧床;下身瘫痪;医生证明其受伤部分引致永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2.永久局部丧失工作能力的赔偿金额
永久局部丧失工作能力的赔偿金额,以永久局部丧失工作能力的百分率乘以永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赔偿金额计算。
永久局部丧失工作能力的评估标准及法定百分率:
上肢部分:自肩膊以下断一手,赔65%;上臂,赔62%;下臂,赔60%;肘与腕之间,赔50%;
手指部分:手腕及手指,赔50%;五只手指,赔45%;四只手指,赔45%;一指数节,赔3~30%不等;掌骨,2~3%;
下肢部分:上腿,赔70%;下腿,赔40%;
脚部分:脚,赔40%;脚趾,赔2~15%;
眼、耳部分:一眼失明,赔30%;一耳失聪,赔20%;双耳失聪,赔70%。
3.按期款项
雇员因公丧失工作能力,可在不工作期间,按期或一次领取相当于受伤前与受伤后每月收入差额的2/3款项,雇员复工后,雇主可停止或减少支付按期款项。如果是永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永久局部丧失工作能力,受伤雇员除了获得前列表格中的赔偿金额外,还可终身领取其伤前工资2/3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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