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和政策的关系是怎样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3页(824字)
我国社会主义法和党的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党的政策,是指中国共产党根据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发展规律及其变化的要求,在各个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政策是法的灵魂。因此,法律的制订必须依据政策,法律是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如我国新宪法就是根据党的路线和一系列基本的方针、政策制定的。工人阶级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制定自己的政策,政策通过实践,根据需要再制订成法律。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武器。因此,法律必须跟随党的政策变化而变化,凡是同党的政策相抵触的法律,则要及时修改或废除。因为只有党的政策,才能够准确地及时地反映客观经济规律和政治生活的要求,所以,法律必须随着党的政策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废、改、立”。国家制订法律时不仅要依据党的政策,同时,在实施法律时,还必须以党的政策为指导。必须根据党的政策精神实质来正确理解法律,贯彻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如果在法律上还没有做出明文规定之前,要根据党的政策办事,去处理和解决一些当前迫切需要处理的问题。
但是,绝不能把法和党的政策等同起来,这两者是存在差别的。这种差别反映在:政策具有较大的原则性和灵活性,而法律则比较具体,并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政策是由党中央提出和制定的,带有号召性和指导性,内容比较广泛,法律则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内容有一定的局限性;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主要靠说服教育,而实施法律则是依靠国家政权机关的强制力。所以,应该弄清楚政策和法的一致性与区别,既不能把两者完全分割开来看待,也不要把政策和法这二者混淆起来,等同起来,不要降低了政策对法的指导作用。有的人认为,法可以脱离党的政策的指导,把法凌驾于党的政策之上;或者认为只要有了党的政策就行了,法则是可有可无的。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