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义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46页(1357字)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必须履行并遵守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因而这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义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武器,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是违背人民利益的行为,每个公民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国家机密,是指涉及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布或不准公布的政治、经济、军事和科学技术中的重大事项,保守国家机密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四化建设,防止敌人破坏的重要手段,每个公民必须提高革命警惕,严守国家机密;公共财产,是全体人民的财富,是建设四化的物质基础,也是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源泉,人人有责任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劳动纪律,是进行现代化建设中有秩序地完成生产、工作和学习任务的重要保证,每个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并同破坏劳动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维护正常的公共秩序,是保证政治上进一步安定,实现四化的重要条件,安定团结是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维护安定团结是每个公民的重要义务;社会公德,是指共产主义道德,要建设高度民主和高度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就要大力提倡共产主义道德新风尚,反对封建道德和资产阶级损人利己的思想道德。在我国,公民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与广大人民利益相一致的,是与社会主义法制要求相一致的。
(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关系着能否顺利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存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没有人民的军队,就没有人民的一切。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也是直接履行保卫祖国神圣职责的实际行动。
(四)受教育和参加劳动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同时也是应尽的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五)实行计划生育,抚育子女,赡养父母 在家庭中,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是宪法确认的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它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行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表现,同时也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家庭中,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也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六)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