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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数罪并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78页(522字)

数罪并罚是指犯罪人所犯的不是一个罪,而是两个以上的罪,对这些罪合并起来判处刑罚。

一人犯数罪表明罪犯的一个特点,他违犯法律不是一次,而是几次。例如,他犯了不是一个偷盗罪,而是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偷盗罪,使几个公民的财产受到损失,等等。这个人的罪行当然要比偷盗一次要重。这是一人犯两个以上相同的罪的例子。数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不相同的罪,所以判处刑罚也应该比犯一个罪时为重。

我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例如,犯罪人第一次犯了贩卖毒品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第二次犯了盗窃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第三次犯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死罪,应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总和刑是二十五年,三刑中最高刑期是十五年,酌情可以判处该犯有期徒刑二十年。

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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