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96页(894字)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分则规定,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有:(1)妨害公务罪;(2)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3)扰乱社会秩序罪;(4)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5)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6)流氓罪;(7)在押犯脱逃罪;(8)窝藏、包庇罪;(9)私藏枪支、弹药罪;(10)制造、贩卖假药罪;(11)神汉、巫婆利用迷信诈骗罪;(12)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13)伪造、变造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罪;(14)赌博罪;(15)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16)制作、贩卖淫书、淫画罪;(17)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18)窝赃、销赃罪;(19)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20)破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21)破坏边境界碑、界桩或永久性测量标志罪;(22)偷越国(边)境罪;(23)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24)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情况比较复杂,各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各不相同,因而问题的性质和处理的方法也就不同。一般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是属于批评教育问题。情节较重,社会危害程度也较大,但还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行为,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处理。只有极少数符合刑法规定的要件,必须给予刑罚处罚的,才作为犯罪处理。
维护社会秩序,是保证社会安定,保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顺利进行管理活动和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根本条件之一。同各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归根到底,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近年来,经过整顿,我国的社会秩序已经大有好转。但是,仍然存在着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为要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对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予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