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48页(361字)
代理关系产生的根据是要发生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权利,它是能够产生代理关系的法律事实。
能够产生代理关系的法律事实有:(1)当事人的委托;(2)法律的规定,例如依照婚姻法规定,父母是无行为能力的子女的鉴护人;(3)国家有关主管机关的指定,例如人民法院可以为无法定代理人的无行为能力的诉讼当事人确定其代理人。
因为代理人的任务是代替他人进行民事活动,所以只有具有行为能力的人才有作代理人的资格,无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作代理人的资格;同时,因为委托代理人本身就是民事行为,所以只有有行为能力的人才能为自己委托代理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为自己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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