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主义的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03页(833字)

列维一斯特劳斯指出:“结构主义不是一种哲学理论,而是一种方法。”结构主义的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模式从混乱的社会现象背后找出固定不变的先验的结构原型。模式是结构主义研究的主要工具。有了模式,结构主义才能成为一种实验方法和科学方法。所谓“模式”,是指对事物的内在关系的一种“理想模拟”。但模式并不等同于结构。列维一斯特劳斯认为,结构是先天的,是一切人所固有的精神的产物。它是由遗传决定的,而不是由社会和文化决定的,因而与经验的现实无关。模式则是具有启示性的理智的产物,是根据经验的现实而建立的一种象征性的关系网络。

结构主义认为,构造一个模式,不是为了把它强加给现实事物,而是为了说明和解释现实事物。那么,如何构造一个模式呢?用巴尔特的话来说,就是“重造一个对象。”他说:“每一种结构主义活动的目标,无论是反省的还是创造性的,都在于这样来重造一个‘对象’,这一重造活动能揭示对象据以发挥作用的规则……。”重造活动可以区分为两种典型的程序,即“分割为成分”和“编配”。首先把对象分割成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再把各个组成部分按一定的规则、秩序加以组合、编配。于是一个理想的形式化的模式就被构造出来了。如果这个模式能够说明和解释该对象,那就意味着再现了该对象的深层结构。在构造一个模式时,结构主义首先注重的不是对象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而是这些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并将这种关系形式化。因此,结构主义方法本质上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方法。此外,结构主义方法还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基本特征。首先是对整体性的强调。结构主义认为,整体对于部分来说具有逻辑上优先的重要性。因为整体中的任何一个部分的性质就其本身而言是没有意义的,它的意义事实上是由它和既定整体中其他部分之间的关系所决定的。其次是对共时性的强调。既然事物的性质和意义是由其整体性结构决定的,因此结构主义必然注重于对事物进行的静态的、横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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