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禁毒简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东方出版中心《实用禁毒知识手册》第17页(4084字)
马士在其着《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指出:“开始流入中国的外国鸦片是葡萄牙人从果阿和达曼(Damam)贩运来的。“自此,吸食鸦片开始流行于中国上流社会。鸦片成瘾者渐趋增多。为了抑制烟毒泛滥,清朝政府于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提高了鸦片进口税;1729年(雍正七年)中国政府还颁布了查禁鸦片的谕旨。但一些不法葡商为了牟取暴利,公然违反禁令,发动了大规模的鸦片走私活动。澳葡当局公然以武装舰船护航,以确保这一走私活动免遭中国官方的缉私与海盗的抢劫,直至1733年,中国的鸦片市场一直控制在葡萄牙人手中,每年进口的鸦片从雍正年间的200箱增至1820年的近2800箱。至1887年中葡两国订立《和好通商条约》,允许葡人“永居管理”澳门,澳门作为“合法”殖民地,继而名正言顺、堂而皇之地成为鸦片贩运、吸食的藏垢纳污之地。
177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取代葡萄牙,掌握了向中国出口鸦片的操纵权及买卖权;1797年,英国又取得了鸦片制造的垄断权,从而进入中英鸦片贸易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垄断时代。这种以鸦片为钥匙的亚洲三角贸易,给英国、印度和中国分别带来不同的后果:对于印度殖民地政府和印度农民而言,鸦片成为其财政主要支柱或生活保障;对于英国政府和英商而言,则分享了高额鸦片税或高额利润,并借机将滞销的英国棉制品倾销到印度,再用印度鸦片换回他们酷爱的中国茶叶。
当时的美国商人眼红于英国人在中国大发鸦片不义之财,从1805年起,美商先后从土耳其、波斯、伦敦购买鸦片运销广州,并一举成为当时仅次于英国、超越葡萄牙、荷兰等的鸦片输出国。在以后的30余年时间内,美商运穗的鸦片数量逐渐增多直至急剧上升。1808~1838年,其中7年运穗的鸦片为7372箱,美商的活动范围也从广州扩展到东南沿海直至天津,中美鸦片贸易使美国摆脱了中美贸易极不平衡的逆差困境,并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原始积累约在2000万银元左右;与之相反的是,美、英、葡、荷等国的鸦片贸易,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穷巨大的历史性灾难。
鉴于烟毒的泛滥,1729年(雍正七年),中国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禁烟令。次年又颁布了专门针对台湾的禁毒法令,这标志着中国禁毒史的开端。但上述禁令未对鸦片输入者和吸食者作任何禁止,加上并未真正实行这些法令,故烟毒泛滥反而年甚一年。
1736~1796年(乾隆年间),朝廷再次严令禁止贩运鸦片,并曾一次焚烧过1000箱鸦片,但禁毒前紧后松,律令又趋废弛,英国东印度公司操纵下的鸦片贸易在广州等地十分活跃。
1813年(嘉庆十八年),朝廷又颁布了查禁鸦片章程,由于举措得力、从严治罪,中外人等概莫能外,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贩食鸦片的势头。
1831年(道光十一年),因内地种植罂粟日甚,清政府又公布禁种条例;同年又颁布禁吸条例,意在严惩鸦片种植者和吸食者。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和最多颁布禁毒政策和法律的国家,但不幸的是,清朝历代政府越是禁毒,烟毒却越是泛滥成灾。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条:(1)上行下效的吏治腐败。清王朝经历了康、雍、乾盛世后,到嘉庆时已由盛而衰,官僚队伍趋于腐败便是主要标志之一,不少官吏对禁毒乃至其他工作普遍丧失责任心和进取心,那些靠捐银当官者更是考虑如何在任期内多多捞回“成本”,于是,官员们接受鸦片贿赂,由此而形成一个庞大的鸦片受贿集团成为势所必然。而皇帝则是鸦片的最大受惠者,皇帝不仅以各种名目向粤海关勒取贿赂,甚至还从外商那里间接得到好处,这种上行下效、上下一致的贪污自肥现象,使得禁毒只能长期处于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境地。(2)势大众广的贩毒社会基础由于贩毒有暴利可图,致使各地不法之徒不惜铤而走险。到了19世纪30年代,全国以贩毒为生的人数已达到100万人左右,贩毒人口的激增,无疑对禁毒带来了雪上加霜的不利与难度。(3)外国烟商的鬼蜮伎俩。为了牟取暴利,破坏中国的禁烟政策,外国毒贩们绞尽脑汁,采用秘密、公开、和平或武装方式,千方百计地将鸦片运入中国。为了扩大鸦片销路,有的鼓吹“鸦片无害论”,有的用重金收买清朝官吏,有的利用武装的优势进行海盗式鸦片走私,有的甚至动用军舰武装护卫走私船只登陆销售鸦片。
道光初年,国内烟毒泛滥已达到空前的灾难性程度:鸦片的走私与分销遍及18个省,鸦片吸食者遍布全国各地,达200万之众!吸食者几乎包括各个阶层、各种职业,甚至连乞丐也参与其中。尤其是清军官兵烟枪与长枪并举,极大削弱了战斗力,鸦片不仅严重损害了国人的身心健康,还使大量白银外流,19世纪30年代,中国每年支付价款而流出的白银约为500~600万两!“银荒”又给劳动人民带来了更加沉重的负担,因为购买货物及缴纳赋税必须使用银两,而银贵钱贱使得劳动人民的负担增加了30~60%,民众贫困,政府便不能按时收到税赋,1839年7月,各省积欠的田赋税款高达2940万余两,这笔巨款相当于清政府一年的田赋收入,这种状况已直接严重影响了财政的正常运作。于是,鸦片泛滥已开始动摇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基础,关系到整个国家与民族生死存亡,开展一场彪炳千秋的禁烟运动也就成为一种势所必然的历史选择了。
1839年初,林则徐受命于危难之际,作为钦差大臣,南下广州,自此一场以民族自救为宗旨的全国禁烟运动揭开了序幕。
林则徐的禁烟活动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他采取“将已来之鸦片,速缴到官;未来之烟土,具结永断”的方针;对外他采取责令英商全部缴出鸦片、烟具,令其具结悔过、转变立场,捉拿外逃不法英商,下令外船封仓停运等做法。同年5月28日,共收缴19187箱和2119袋鸦片,这些鸦片共计净重1188吨。6月3日,震惊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它标志着中国第一次禁烟运动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亦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斗争的伟大起点,林则徐也因此而成为不朽的民族英雄。
同年6月15日,清政府颁行《严禁鸦片烟章程》,它是中国百年来所有禁烟法令中最为周密彻底的一部法律,保障和促进了当时禁烟运动的顺利进行。然而,不甘失败和奉行重商主义的英国政府为了帝国的利益,以大炮和舰船开路,策划发动起一场对华战争,以轰开中国已经紧闭的禁烟国门。
1839年9月,中英鸦片战争爆发于九龙。1840年2月,受挫的英军重新纠集更大兵力,向中国进发,同年6月封锁广州,7月进犯厦门、攻陷定海,8月攻达天津,乘船坚炮利之威,向清政府递交照会,要求赔款、割地、通商。惊慌失措的道光帝动摇了严禁决心和抵抗政策,采取了对英国的妥协立场,一面将林则徐与邓廷桢革职查办,先后派琦善等大臣与英军谈判;一面又碍于怕丢失脸面,被迫宣诏与英军开战。由于清军不堪一击,1840年5月,广州失陷,清廷被迫签订《广州和约》,向英军交付600万元赎城费。同年8月,英军又乘势进占厦门,9月再犯定海、攻克镇海和宁波。1842年6月,英军又攻占上海、镇江,直抵南京,与清政府代表璞鼎查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至此,第一次鸦片战争以中国全盘接受英国提出的所有不平等条约而告结束。
1843年7月和10月,中英双方又分别在香港和虎门签订《五口通商章程及海关税则》与《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于是英国人又从中夺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及其在通商口岸租赁房地权等。
为了瓜分中国这块肥肉,美、法殖民者也不甘落后。1844年7月3日,中美在澳门望厦村签订了《望厦条约》;同年10月24日,中法签订了《黄埔条约》,美法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英国所得到的各项权利。从此中国主权严遭破坏,并开始沦为被迫向西方国家开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中国政府虽然没有宣布禁烟无效,但禁令早已名存实亡,外人向中国走私鸦片成为光天化日之下“完全不受法律制裁”的公开行为,鸦片输入的数量远高于战前。据统计,1843~1851年,中国共输入鸦片1023770箱,支付给侵略者的白银为712339166元,是《南京条约》赔款的近34倍。
然而,贪得无厌的英法殖民者为了扩大商品输入,实现鸦片贸易的合法化,不惜再度使用武力,以达到要求中国开放更多通商口岸的目的。1856年10月,英法联军悍然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次年12月,英法联军攻占广州;1858年6月,清廷被迫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1859年10月,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火烧圆明园,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英、中法《北京条约》,英法联军终于达到允许各国公使驻京、增开南京天津等11个通商口岸、向中国索取赔款及承认鸦片为合法贸易等罪恶目的。
清王朝自从雍正1729年首倡禁毒,直至光绪共一百多年,鸦片非但没有被禁止,反而愈禁愈烈,究其原因,除了清政府政治上的腐败无能外,经济因素亦不能被忽略。1870年后,海关在中国财务、政务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清政府通过海关,征收鸦片税厘,既填补了财政收入不足,又可用来支付战争赔款,利用鸦片税作为政府的财政支柱,是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国耻,更是中华民族的悲哀与不幸,亦是鸦片流毒在中国大地长期泛滥成灾的经济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