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临床用药与观察手册》第501页(1381字)
【别名】:速尿、呋喃苯胺酸
[作用·用途] 为强效利尿药,利尿作用迅速、强大而短暂。抑制髓袢升支粗段Na+、K+、2Cl-的共同转运系统,促进Na+、K+、Cl-和水分的大量排出,其排钠利尿效应远较噻嗪类强大,口服后20min~30min开始利尿,1h~2h作用达高峰,持续6h~8h;静注后2min~5min显效,0.5h~1.5h达最大效应,持续4h~6h,此外Ca2+和Mg2+的排泄也增加。临床用于心脏性水肿、肾性水肿、肝硬化腹水,静注用于肺水肿、脑水肿及药物中毒时加速毒物排泄。
口服吸收迅速但不完全,生物利用度为63%,95%以上与血浆蛋白结合。主要经肾以原形排出,t1h~2h,肾功不全者可延长至10小时。
[不良反应] ①长期应用可引起低血钾、低血钠、低氯性碱血症,而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口渴、眩晕、视力模糊、体位性低血压、肌痉挛等;②大剂量静注可引起听力下降或暂时性耳聋;③偶见皮疹、瘙痒、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制剂规格·用法·用量] 片剂:20mg/片;注射液:20mg/2ml,用法:口服:常用量为20mg~40mg,一日1次,以后根据需要可增至每日160mg,当用量超过40mg时,宜将每日剂量分3次~4次服。儿童开始按1mg/kg~2mg/kg口服,其后视病情酌增。肌注或静注:每次20mg,隔日1次,必要时亦可一日1次~2次。
[用药时注意]
1.禁与氨基甙类抗生素合用,防止增加耳、肾毒性。与氯丙嗪、吩噻嗪类药物合用,可致严重低血压及休克。与强心甙类合用,可致心律失常。因此避免合用;
2.低钾血症、长期服用洋地黄类药物、肝昏迷者禁用,晚期肝硬化者慎用;
3.糖尿病者应用后可使血糖升高,肝炎病人用后易诱发肝昏迷。个别病人长期应用可产生急性痛风;
4.能增加降压药的作用,故合并用药时应减少降压药物的剂量;
5.长期(7日~10日)用药后,利尿作用可显着减弱,故应采用间歇疗法,给药1日~3日,停药2日~4日;
6.静脉注射必须缓慢,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给药后观察]
1.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查血中电解质、二氧化碳、尿素的浓度;
2.长期应用易诱发消化系统溃疡,应予以观察和预防;
3.观察有无低血钾的临床表现,鼓励病人多食用含钾量较高的食物;
4.观察尿量的变化,每8小时记录一次,注意有无少尿(成人少于30ml/h,持续2小时或2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