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产清查中出现的盘盈盘亏情况应如何处理?
书籍: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35页(282字)
企业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来反映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情况。发现盘盈盘亏情况时,借或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帐户,同时调增或调减有关财产物资的帐面记录,然后视造成财产物资盈亏的具体原因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处理办法:(1)由于责任人原因造成的财产物资短少,则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原因,记入“其他应收款”帐户;(2)如果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财产物资短少,则将索赔款(保险公司或其他单位赔款)记录入帐后,再将财产物资的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帐户;(3)如果财产物资盘盈,一般应将由此增加的财产物资净额记入“营业外收入”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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