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的本质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41页(874字)

50年代初,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发表之后,社会主义国家曾掀起探讨社会主义货币问题的热潮,我国经济理论界也发表了不少文章。讨论的时间持续至1959年。此后,讨论时断时续,至今仍有分歧和争论。争论的焦点是:货币是否非黄金化或它的代表莫属?不兑换信用货币的价值基础是什么,即人民币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一种意见认为,人民币是黄金的代表。黄达从人民币价格体系在旧中国的价格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历史过程进行分析得出:“以人民币所表示的价格体系,实质上就是以黄金所表示的价格体系。因而,人民币不过是黄金的符号”(黄达:《人民币是具有内在价值的货币商品的符号》,《经济研究》1957年第4期)。刘光第也认为,“纸币和黄金的联系最主要最突出的表现,在于纸币的发行和流通必须遵循货币流通规律(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货币流通规律)”(刘光第:《论纸币和黄金的联系》,《中国社会科学》1981年第3期)。另一种意见认为,人民币是代表各种商品的价值。薛暮桥早在山东抗日根据地总结对敌货币斗争经验时就认为,“我们采取的是‘物资本位’。”(薛暮桥:《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对敌货币斗争》,《财贸经济丛刊》1980年第1辑)。“我们的人民币不规定法定含金量,而是通过综合物价指数代表各种商品的价值。”(薛暮桥:《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问题》,人民出版社,1979年)。再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工农业产品计划价格单位的人民币,已经不是货币及其内涵的社会劳动耗费量的代表或符号,而已转化为独立的一定社会劳动量的直接代表,即社会劳动凭证——劳动券(骆耕漠:《社会主义商品货币问题的争论和分析),中国财经出版社,1980年)。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当前的货币形式已经进入了一个没有特殊商品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新阶段,过渡到由纸币直接代表价值来充当一般等价物了(李崇淮:《论货币形式发展的新阶段》,《中国社会科学》1982年第2期)。我国人民币已不是货币符号,而是新型的现实货币(刘茂山:《关于货币和货币流通的几个理论问题》,《南开学报》1984年第1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