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相互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56页(1528字)

计划和市场的相互关系问题,是经济体制改革理论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在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内涵问题上,长期流行的观点是:所谓计划调节就是国家通过行政手段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直接控制、指挥和调节,而所谓市场调节则指的是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自发调节。现在,不少论者指出这种观点是片面的,认为计划调节除了包括直接计划调节,还包括间接计划调节。而所谓间接计划调节就是自觉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通过经济杠杆的变动,实现社会的预期目的。同时,市场调节也不完全是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作用,国家通过利用经济杠杆实现计划目标,同样是市场调节的一种形式(刘国光等:《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

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互关系问题上,否定了关于二者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传统观点,指出二者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调节者,价值规律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调节者,两个规律都要求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它们的作用是一致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价值规律由资本主义私有制下那种盲目的自发的调节者,变为主要由社会自觉掌握和运用的生产调节者(刘国光等:《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

关于指令性计划问题,针对坚持计划经济必须实行指令性计划,认为取消指令性计划全民所有制就会变成集体所有制,从而指令性计划的范围今后还将续续扩大等观点,不少论者指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坚持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更不能等同于指令性计划。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以指导性计划为主,不仅没有放弃计划经济原则,相反,将使计划经济的运行更加有效(刘国光:《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人民日报》1982年9月6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今后供不应求的商品将越来越少。因此,关于未来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将再扩大的论断,根据是不充分的(陈吉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讨论评述》,《安徽大学学报》1984年第4期)。从这一问题的研究情况看,现在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是: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如何具体结合?怎样实现指导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能不能完全取消?如果不能完全取消,那么怎样规定指令性计划的最低限度和必要范围?

【参考文献】:

周太和主编:《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历史经验总结小组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经验》,人民出版社,1983年。

薛暮桥:《我国国民经济的调整和改革》,人民出版社,1982年。

孙冶方:《社会主义经济的若干理论问题》,人民出版社,1979年。

孙冶方:《社会主义经济的若干理论问题》(续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

于光远:《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

刘国光:《论经济改革与经济调整》,江苏人民出版社,1984年。

有林、赵少平、王梦奎:《经济改革文丛》(第1辑-第4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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