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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例外论的四种主张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科学技术论手册》第425页(3951字)

科学政策的实践和分析通常依赖于四类有关科学例外论或科学独特性的主张:知识论的例外论、柏拉图式的例外论、社会学的例外论以及经济例外论。这些范畴都不是单纯的类型;事实上,它们之间的相关性已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然而,从如下意义上说,每种主张在思想上都是与众不同的,即每一种都可以独立地用来支持有关科学事业的主张。每一种也都受到了SSK的学术审查。虽然这种审查从批判的意义上获得了成功,并得出了一组有关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的连贯说明,但这种批判在政策领域中尚未产生足够的影响力。这四种科学例外论的主张依然左右着政治对话。下面我们将解释这四种主张以及它们获得持久力的原因,然后在两个事例中考察它们的意义。

科学在知识论上的独特性依赖于科学是对真理的寻求这样一种主张。这个“真理”本质上被认为是公共的、可检验的、普遍的,而不仅仅是特殊的、局部的。真理与科学的这种联系暗含着科学是好的,因为真理本身是好的。因此,随着而来的是,每一个承认真理是好的政治共同体都应该接受科学家的建议[因为科学家能够把真理带给政府],也应该支持科学事业。普赖斯认为,一种实践越接近真理,就越能摆脱直接的政治控制或监管[1967,1981]。在区分科学与其他各种职业[工程、医学、法律等等]时,普赖斯认为,可以根据这些职业以及管理官僚制度的本性把科学从政治领域中独立出来。埃茨拉希[1990]把这种科学的独立性称为“真理的自主性”,并论述了它在美国的原创性思想家[比如杰斐逊和富兰克林]的政治思想中的重要性。这条论证路线把科学看做是一种寻求真理的独特活动。这样,在科学遭遇政治的地方,科学就被剥夺了它的独特权威,这种权威是其他市民社会所没有的。

在埃茨拉希[1980,1990]看来,寻求真理的科学共同体的自主性对于政治共同体来说是很重要的,这不仅因为真理具有独立的重要性[以科学为基础的技术也具有工具上的重要性],而且还因为真理共同体例证了公共的、工具主义在改良行动上的可能性,此种可能性为自由民主政体提供了合法性。真理共同体成功地协调了成员之间的冲突,这些冲突类似于政治共同体的典型冲突。真理共同体展示了一种公平的共识的形成以及大体上和平的革命性变革,而这两者都可作为政治共同体的理想。因此,当这种典范性共同体[政治共同体本身就是以它为楷模的]遭到了内部或外部的攻击时,政治共同体就会蒙受灾难。

另一种科学例外论的主张是柏拉图式的,它让我们想起了哲学王以及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用黄金来比拟的地位;只有那些拥有金子般的智力和天赋的人才有权制定政策。一个世纪之前,美国地质学勘察长官约翰·韦斯利·鲍威尔对一个政府科学的特别国会委员会说,“用法律直接限制或控制……科学活动是不可能的”,所以“应该允许从事研究的主要机构在各个方面自由地从事研究,不受上级权威所支配”[I.B.科恩,1980,第23~26页]。在现代社会,所谓的科学政策的复杂性和深奥性使得公众无法理解它,因此它就不受民主决策所控制。研究发现,有科学素养的美国公众不足7%[米勒,1991],而英国人对待科学的态度则是不连贯、不一致的[齐曼,1991]。这些研究强化了如下假设:科学对于外行人来说太过复杂所以无法管理,对于法律规范来说过于微妙所以无法治理。在这种观点看来,在治理市民和政治家范围内的“比较简单”的政策问题中发展起来的政治程序不适用于科学政策,因为这里的准入成本——专业化的训练和设备以及复杂难懂的语言——十分高昂。

如果对科学政策的管理超出了公众及其代表的知识范围,那么明智地把权威赋予科学共同体就是情理中的事。所以,科学共同体与美国联邦政府的关系常常被描述成一种“‘托管关系’或社会契约,它把有关联邦政府的科研选择的很多决策权交给了科学专家”[梅雷迪思,纳尔逊和泰奇,1991,第2页;也可参见布鲁克斯,1985;科岑斯和伍德豪斯,本书;古斯顿,1991;哈姆莱特,1990a;技术评估办公室(OTA),1991a;普鲁伊特,1982;B.L.R.史密斯,1991]。社会契约模式与如下信念是一致的,即科学问题需要与政策问题划清界线,以免受到外行参与的亵渎。

科学在社会学上的独特性基于科学具有一个能够自我管理的独特的规范秩序这样一种主张。默顿[1973a]提出,科学家具有一组特殊的制度化规范[认知的和社会的],这些规范强化了科学家共同体中的好的行为。波兰尼[1962]认为,科学是互相包容的个体的自愿联合,这种联合是与自由的经济市场相关的,这个市场最有效率的——也许是惟一有效率的——运作方式是没有政治干预。因为科学通过类似于市场的互动进行自我管理,因为公然的政治控制往往会扭曲这些互动,所以科学应该实行自我管理。“你可以扼杀或破坏科学的进步,[但]你无法塑造它。”[波兰尼,1962,第62页]有效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引导是这种观点的要旨所在。在政治中,这些特性避免了明确的政治监管、规制和强迫的要求,而后者对于商业、医疗、运输和其他部门的管理来说是必要的。科学的社会共同体的例外论,为某些广为人知的科学史论述提供了主题内容[比如丹尼尔斯,1967;克夫莱斯,1978],而且贾撒诺夫[1987]写道:“科学在20世纪所享有的权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它成功地说服了决策者和公众,让他们接受了下述说法,默顿规范给出了一幅有关科学实际上如何运作的精确图景。”[第196页]

第四个论证范畴涉及经济例外论。它依赖于这样一个主张,即科学是为了在将来获得收益而就当前的资源进行的独特的投资。在美国,自建国以来,支持联邦政府在科学研究中发挥作用的人就已经在推进上述主张了,他们根据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保护知识垄断权,从而赋予科学以特权地位。万尼瓦尔·布什[1945]做出了经济上的允诺,这是二战后联邦政府继续介入大学科研的核心根据。

在动荡不安的60年代,联邦政府资助科学的根据以及科学中的优先权设置都发生了变化[国家科学院,1965]。尽管科学事业强劲有力,但是美国的经济和技术在80年代中期却衰退了,所以一些分析者开始批判地重新考察科学-技术的关系[比如技术评估办公室,1986;沙普利和罗伊,1985]。鉴于当前的财政状况和提高经济竞争力的压倒性要求,经济独特性的主张如今在美国十分流行。

最近,要求美国的学术研究活动翻一番的呼声[莱德曼,1991]至少援引了一位分析者的观点,他声称自己已经证明,对科学研究进行投资会带来异乎寻常的社会回报率[曼斯菲尔德,1991]。为了理解那些支持科学的经济独特性的人的信条,你只需看一下在预算赤字拮据的情况下,科学家为大规模投资超导超级对撞机所提供的辩护理由就可以了。

在西方民主国家,经济例外论、知识论例外论、柏拉图式的例外论以及社会学例外论为支持科学在政治上的自主性提供了根据。这些主张的价值也许比人们通常所想像的要来得少,这不仅对科学政策的研究,而且对科研管理来说有着重大意义。关于政治制度对科学政策制定的影响研究以及对科学或技术专家左右政策的影响的研究,表明SSK适合于科学政策研究,并且表明科学例外论是有问题的。因为在不同的政府体制中,在同一个政府的不同分支或部门中,制度安排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决策过程的性质也有所不同。政治科学越来越倾向于认为,国家并不是收集和反映社会利益及社会需求[比如科学对自主性的渴求]的中立系统。相反,政府在许多方面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它框定着政策需求如何最终带来政策产出,甚至影响着社会利益和政策需求的表达[埃文斯,吕施迈耶和斯科克波尔,1985]。科学政治学不仅为科学本身的特性所塑造,而且为政治制度的动力学所塑造。

美国国会是考察政治制度在塑造科学中起着何等重要的作用的最佳场所。科学政策的研究者还很少去关注立法机关。他们的研究通常偏爱行政和管理决策,而不太在意表面上不那么有序却又是可预测的立法决策。只关注行政是成问题的,因为立法过程直接揭示了有关科学应该如何运作以及科学提供给社会何种效用的竞争性观念。立法机关还有这样的好处,它比管理或行政机关更加欢迎学术审查。

立法机关中出现的不同的科学观构成了对科学例外论的最有效的批判。我们选择了国会中的两个科学政治学案例来说明制度强制性的重要性与科学政治例外论的缺陷。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应该如何从SSK所倡导的视角来评价政治制度。它们还证实了,常规政治过程与SSK的某些发现是合拍的。这些案例还表明,政治行动者越来越意识到经济例外论主张的重要性,而知识论的、柏拉图式的以及社会学的例外论的重要性在降低。

第一个案例表明,美国分权体制中各种机构之间的明争暗斗从很重要的方面解释了一个众所周知的结果[这个结果通常只被归于科学例外论]:1972年美国技术评估办公室的成立。第二个案例是15年后国会对科学的肆意行为展开调查。它再现了在制度强制的情境中科学家所要求的特殊待遇与议员们所要求的政治负责之间形成的直接的、公开的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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