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合作社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01页(239字)

根据法国农业合作社法律规定:(1)农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必要的章程,并在地方法院备案。(2)农业合作社只能由农民构成,这个农民要在合作社的地区内有一个农场。农民一旦离开农场,也就同时失去了作为农业合作社社员的资格。(3)在农业合作社中,每个社员认购的股金数量视对农场的重要程度或按其向合作社提供产品的比例而定。(4)合作社要保证加工,销售农场的农林产品,并保证向它们的社员供应农具和设备以及配合饲料和化肥,并为其维修和保养农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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