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林业监督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36页(194字)

印度尼西亚《林业基本法》规定:(1)印度尼西亚领土上的一切森林及其自然资源都受国家管制。(2)国家林业当局有权根据森林的效益,制定有关森林计划、森林区划、森林的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决议和规章。(3)在制定刑罚制裁条款时,可包括监禁、拘留或罚款。(4)凡违反规定所获得的木材和其他林产品以及与违法有关或违法使用的其他物资,应没收后上交国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