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家畜屠宰场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37页(274字)

日本1963年9月15日修订颁布《屠宰场法》,共19条。其中第1条规定,本法目的在于谋求屠宰场的经营和为供食用而进行的牲畜加工科学合理,从而提高和增进公共卫生。第2条规定:(1)本法中牲畜系指、绵、山羊。(2)本法中的屠宰场系指以供食用为目的宰杀或解体牲畜的设施。(3)本法中的普通屠宰场是指以宰杀或解体出生一年以上的牛或马为经常业务的具有一天屠宰或解体10头以上牲畜规模的屠宰场。(4)本法中的简易屠宰场系指普通屠宰场以外的屠宰场。(5)本法中屠宰业者系指经营屠宰或解体牲畜的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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