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26页(304字)

保加利亚1961年颁布《渔业法》,1982年修订后重新颁布。共5章47条。本法主要对协调渔业的组织、计划和管理工作,对类和其他水生动物的经营、利用和保护,以促进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资源的增长,扩大其品种,保持水环境的生态平衡和发展养鱼、工业捕鱼和体育捕鱼等事业作出规定。本法还规定全国水域之内的鱼和其他水生动物属国家所有;渔业水域分工业捕鱼水域、体育捕鱼水域、养鱼水域三种,由自然环境保护委员会主席根据渔业部门间协调委员会的建议,对各渔业水域进行分类;国家渔业政策由全国农工联盟和林业部贯彻执行;保加利亚渔猎协会参加渔业方面国家政策的实施,并组织体育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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