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内加尔沙丁鱼捕捞许可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84页(264字)
塞内加尔《关于海洋渔业法典的法律》第18条规定,获准在塞内加尔管辖水域内用围网捕捞沙丁鱼的渔船可获得小型上层鱼类捕捞许可证。这种捕捞许可证的作用如下:(1)给予有塞内加尔国籍的金枪鱼鲜鱼捕捞船在塞内加尔管辖水域内的3海里之外的捕鱼权;(2)给予有塞内加尔国籍和有同塞内加尔签订协议国家国籍的沙丁鱼冷冻船在塞内加尔管辖水域内的12海里之外的捕鱼权;(3)给予有未同塞内加尔签订外交协定国家国籍的金枪鱼冷冻船在塞内加尔管辖水域内50海里之外的按有关协议规定的条件进行作业的捕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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